中華民國世新大學校友會總會倫理委員會組織簡則
114年11月22日第八屆第一次理監事聯席會訂定
一、本簡則依據本會章程第二十三條訂定之。
二、本委員會之設立宗旨如下:
為維護世新大學校友會總會(以下簡稱「本會」)之良好聲譽,促進會員間之尊重與信任,並因應現代社會溝通方式多元所衍生之言行規範需求,特設立「倫理委員會」,本委員會之宗旨如下:
1.維護本會聲譽與價值倡導誠信、尊重與責任之核心價值,確保會員在言行舉止上符合本會精神,避免損害母校與校友群體之整體形象。
2.促進會員間之和諧互動提供公平、透明之倫理審議機制,以處理會員間可能發生之爭議、誤解或不當行為,促進彼此尊重與理解。
3.規範公開言論與社群行為就會員在公開場合、社群媒體等平台之發言,提出適當規範與行為準則,以避免散播不實訊息、攻擊性言論或其他不當行為。
4.教育與倡議倫理觀念不定期舉辦講座、座談或發布指引,增進會員對於網路倫理、公民責任與公共溝通的認識與實踐。
5.提供諮詢與調解服務受理會員對倫理疑慮之諮詢,並協助相關當事人進行溝通與調解,協助事件以和諧、公正方式處理。
三、本委員會之主要任務如下:
1.維護本會形象與價值,避免會員言行損及本會與母校聲譽。
2.針對涉及政治、宗教之歧視、仇恨或其他偏激言論之事項,提出指導與勸導措施。
3.推動理性討論文化,建立友善、包容、尊重的交流氛圍。
4.受理會員之諮詢與通報,進行初步審議、協調與建議。
四、本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人,副主任委員及委員若干人,由理事長提名,經理事會通過後聘任之。委員均為無給職,其任期與當屆理、監事任期相同,得連聘連任。
五、本委員會為本會內部組織,應遵行本會章程所定任務,對外行文以本會名義為之。
六、本委員會之經費由本會統籌編列。
七、本委員會之決議,應有委員2/3之出席,出席委員2/3同意通過後實施。
八、對涉及言行不當或損害本會形象之個案,本委員會得依下列原則處理:
1.先行了解事實並邀當事人說明。
2.必要時提出書面建議或勸導意見。
3.若情節重大或屢勸不改,得先暫停其於本會相關社群平台之發言權限或活動參與資格。
4.全程應秉持保密、公正與尊重原則。
九、本簡則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本會章程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十、本簡則經本會理事會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